《金融》繼承房產小心地下錢莊 律師1招退散
【時報-台北電】爸媽走了,留下一間四個兄弟姊妹從小住到大的房子,問題來了,房子說要
給4個人均分,但有的人欠錢想賣,有的人捨不得賣,會牽扯出諸多問題,一不小心沒處理好
,就有可能讓房子被法拍或是持分被地下錢莊拿走。律師陳樹村表示,遇到這種問題,不要
感情用事,宜當機立斷,以免「引狼入室」。
陳樹村上《如果云知道》節目時表示,就法律上而言,父母如果往生,留下來的房子是「
公同共有」,很多人以為,想要處理房子,可能要4個人都蓋章才能賣,但其實不是。
根據《土地法》第34條之一,有多數決的規定。也就是說,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兄弟姊妹
中有3人想賣,1個人不賣,可以由要賣的3人問不想賣者要不要優先購買?如果他不願意,還
是可以賣掉,然後把應得的錢提存在法院。
但如果這個房子該如何處置,大家還沒有共識,想要先到法院把產權切開,每個人得1/4,
這時房子會從「公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但重點還是共有。
拿到1/4持分的人,因為權利已經切開,可以自由處分,這時會有4種變現的方法:1、賣給
共有人;2、賣給其他人;3、請法院分割,整間拍賣再均分;4、持分人1/2或持分過2/3同意
就能賣房。
若是其中有人因為缺錢想賣,一樣可以先問共有人有沒有要買,如果3個兄弟姊妹都沒有要
買,這個缺錢者很可能就直接賣給外面的人。
如果外來者一旦買了持分,就會和其他人一樣都成為共有,他可以去和其他共有者要求一
起賣房子,如果到法院去分割,其他3個不賣,但外來者堅持,在房子不能割成實體4塊的情
況下,會出現一個方法,就是由3個不賣的人補貼外來者錢,讓他退出共有,這一份值多少錢
,需要找估價師來估價,等於用市價來買。
為何外面的人會想要來買這個持分?陳樹村說,很多大老闆做土地開發、建設公司,都會
選擇這樣的標的去投資,透過這樣買下的持分往往比較便宜。
這時,原來不賣的3個兄弟姐開始懊惱,一開始如果跟家人買還比較便宜,現在外來人進來
之後,價格開得更高。
如果堅持不想買也不想賣,法官可能會建議把整個房子拿出來賣,那就是請求法院的執行
處法拍把房子拿出來拍賣,賣了之後大家再分錢。
陳樹村說,一旦外人進來,整個情況會變得更複雜,這是為何許多人會去買持分,為的就
是這個目的。
對缺錢的那個人而言,如果分割之後擁有1/4,是否可以拿這1/4去借錢?陳樹村表示,除
非有企貸、信貸來附加擔保才可以,如果想用類似房貸,這是不行的,因為銀行會認為1/4的
持分不完整。
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人因為急需用錢,恐會走向地下錢莊,最後持分很容易被地下錢莊
輕易拿走,讓地下錢莊用很低的價格就變成共有人,當共有人想把它吃回來時,才發現手足
欠錢欠很大。
所以陳樹村提醒,不要感情用事,當兄弟姊妹缺錢的時候,或許趁勢把持分買過來,請他
趕快出去,以免「引狼入室」,才是好方法。(新聞來源:旺得富理財網 王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