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網股》台灣大納momo惹議 蔡明忠:遠傳要納遠東集團我不反對!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今(29)日台灣大(3045)股東會中,針對先前遠傳(4904)副董
事長徐旭平直言「台灣大將momo納入財報,若依此邏輯,那遠傳是不是要把整個遠東集團,
連遠東百貨的營收都納進去?」弦外之音似乎暗指競爭不公平,對此,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
直言,「如果他們財務操作上做得到,我也不反對啊」!
蔡明忠表示,台灣大將momo納入財報,是基於策略與產業結構的考量。他回顧指出,當初
之所以投資momo,一方面是因為momo原本幾乎100%由富邦金控創投持有,礙於產金分離規定
,富邦金(2881)不得不釋出持股,台灣大因此接手,並看好其作為電商平台的發展潛力。
蔡明忠表示,作為電信業者,提供connectivity(連線能力)和infrastructure(基礎建
設),但實際獲利最多的是平台,像Amazon、Facebook、Google,這些都不是因為自己架了
網路,而是因為他們站在Mobile Internet的浪頭上。他說,momo作為平台的 成功,也是依
靠Mobile Internet環境才有可能,「如果還停留在固網時代,根本不會有momo今天的成績。
針對營收認列的爭議,蔡明忠認為不應僅以數字堆疊作為比較依據。「你不能把所有營收
都堆在一起說我比你大,這樣長期來講會失焦。 公司應該要思考的是自己的策略,而不是靠
賣女性內衣等與電信無關的商品來撐營收。」他強調,momo雖販售各類商品,但其本質是平
台公司,與電信產業的融合正是策略布局的一環。
他也指出,台灣大是少數真正從電信業跨入平台經濟,且取得一定成果的業者,這在全球
市場中並不多見。許多國際電信公司也曾試圖 進軍平台領域,但成功者並不多,「大家其實
都很扼腕,因為Mobile Internet是我們建起來的,但最後的成果卻是被平台業者收走了,這
是舉世皆然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