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未禮讓行人肇事加重罰 駕駛團體抗議:行人違規也罰1萬8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5月初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預計6月底前上路
。汽車駕駛人團體今動員至交通部前抗議,認為交通部錯誤理解「人本交通」,行人地獄變
成帝王條款、馬路上慢慢走,呼籲把行人違規罰則也拉高至1萬8000元。
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今動員10多輛計程車與遊覽車赴交通部抗議,理事長劉
鴻樟批評,交通部要聽見駕駛人的聲音,不要錯誤理解「人本」,律法是來規範人,而人包
含了駕駛人與行人,不是把整個重點都擺在行人。
劉鴻樟認為,行人違規罰則是500元,駕駛卻是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有違比例原則,也
會造成人車嚴重對立,行人路權團體提出零死亡只是理想目標,想做到應該要從交通規劃設
計去改善,也要依靠國民素養及教育。
劉鴻樟說,協會建議把行人違規的罰則也提高為1萬8000元,現在很多事件都是行人慢慢走
,錯誤政策把行人地獄變成行人帝王,帝王條款給行人很大保護傘,變成不好好過馬路。(新
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