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台灣成立主權基金錢從哪來?央行曝3大管道
【時報-台北電】中央銀行8日將赴立院報告「我國如果要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中央銀行與政
府相關基金(如四大基金等)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專題,央行除重申對設立國家主權基金
向來持正面態度,主張宜訂立專法、設立獨立專責之主權基金管理機構 ,也提出財政部發債
、財政部撥款,以及財政部出資設立等三種財源,但不能由外匯存底撥用。
央行表示,我國主權基金管理機構之設立資本及其投資資金來源,可借鏡亞洲鄰近國家經
驗,惟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無償撥用 ,可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之創設
經驗,其首批資金來源有三種方式。
1.財政部發債:如新加坡財政部係將發行特別公債(Special Singapore Government Secu
rities,SSGS)之本幣所得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買
匯,再將此外幣資金委託GIC管理及投資,投資海外資產。
2.財政部撥款:如新加坡Temasek 係由財政部出資成為淡馬錫的股東,再由淡馬錫投資取
得新加坡 35 家國營企業(如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等)之股權。
3.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為公部門委託款:如南韓KIC之資本額係由財政部承
諾出資,而首批託管資金來自於財政部外匯平穩基金及南韓央行外匯存底。(新聞來源:中
時即時 黃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