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元大金控於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指派林增吉先生、黃榮顯先生及于卓民先生擔任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於此同時,本公司並依證交法之規定成立「審計委員會」,著手進行公司治理事務之推動。 「審計委員會」為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於董事會中所成立之功能性委員會,每月定期召開會議一次,並邀請簽證會計師及財務會計、稽核、風控、總經理室等部室主管及相關人員列席,必要時並得洽請律師或其他人員列席之。
本公司之前身(元大京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三年間即率同業之先,成立「審計委員會」,並陸續推動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運作,截至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與復華證券合併前,為配合實務運作需要及有關法令遵循,歷經「審計及風險委員會」、「準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審查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等更名階段,除強化原有審計功能外,並納入風險管理之功能,使得該委員會成為公司治理運作中不可或缺之一環。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風險管理、法令遵循、內部稽核及執行副總經理以上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訂定保護投資人之政策並考核其執行情形。
- 審核公司遵守法律規範之情形。
- 審核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 訂定風險衡量標準。
- 管理公司整體風險限額及各單位之風險限額。
- 審核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規定,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會計政策變動及會計估計變動。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袁惠兒 召集人 美國密蘇里大學會計碩士、美國南伊利諾大學企管碩士
經歷
- • 客思達-KY獨立董事
- • 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監察人
- • 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監察人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 • 普華國際財務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 • 中華民國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
郭炳伸 獨立董事 美國羅徹斯特大學經濟學博士
經歷
- • 第一金控董事
- • 中央銀行金融穩定委員會委員
- •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獨立董事
- • 臺灣菸酒董事
- • 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
王詠心 獨立董事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經歷
-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務顧問(現任)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組長
- •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監察人
- •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
- • 中美洲銀行駐中華民國(臺灣)國家辦事處代表
孫雅麗 獨立董事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Computer Science博士
經歷
- ●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現任)
- ● 數發部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董事
-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資安長
- ● 行政院科技會報科技計畫首席評議專家
- ● 臺灣大學資訊管理系系主任兼所長
- ● 科技部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審議作業資通訊建設群組委員
● 考試院考選部高等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
● 臺北市市政顧問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臺北市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董事
● 中央銀行資訊業務推動委員會委員
● 美國貝爾通訊研究室(Bell Communications Research Inc.)研究員(Member of Technical Staff)
朱德芳 獨立董事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法學博士J.S.D
經歷
- • 社團法人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理事(現任)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監事(現任)
-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現任)
- •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現任)
- • 育世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
- •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現任)
陳美足 獨立董事 台灣大學EMBA財金組
經歷
-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公司總經理
- • 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 • 合庫金控暨合庫銀行副總經理
- •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現任)
- • 台北金融大樓(股)公司監察人
-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