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博愛座改優先席 交通部訂統一圖示、新增1圖案
【時報-台北電】配合《身權法》將博愛座用語修正為優先席,三讀通過時院會要求交通部訂
統一圖示。交通部接力預告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除配合將博愛座全改為
優先席,也將優先乘坐對象由行動不便者,擴大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最後也
在辦法中明定優先席圖示,並規定應在明顯處放置。
立法院會7月15日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
改為優先席,原適用對象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
交通部表示,配合《身權法》第53條將「博愛座」用語修正為「優先席」,並擴大優先乘
坐對象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故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部
分條文。
交通部說明,這次更動包括修正博愛座用語及優先乘坐對象,並訂定優先席標示的統一圖
示,較過往新增一圖案,同時規定設置優先席應於明顯處標示該圖示。
台鐵公司提到,目前EMU800型部分編組及EMU900型區間車,都已將優先座詞句納入標示,
其餘車型標示博愛座部分,待相關子法修正及交通部統一訂定「優先席」標準圖示後,各型
區間車再全面配合更新圖示及用語,作業期程約4個月。(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