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制度


元大證券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專線,供任何人發現有犯罪、舞弊或違反金融相關法令之虞時,均得提出檢舉。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案件而遭不當處置(檢舉制度實施辦法)。
檢舉制度政策
本公司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檢舉制度實施辦法」,鼓勵任何人發現本公司有犯罪、舞弊或違反金融相關法令之虞時,均得提出檢舉。
檢舉制度權責單位
本公司檢舉制度受理單位為法令遵循部、調查單位為稽核部。調查單位若接獲案件,將就檢舉內容及相關事證進行調查,於調查結束後,將調查結果與處理建議作成書面報告,並通知受理單位調查結果。
檢舉受理要件
當受理單位接獲案件時,應逐一登載錄案並進行檢核,如符合以下類型之案件且無不受理之情事,應移送調查單位調查。若為因社交活動、家庭或親屬關係所生私人爭議,或與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子公司業務無關,或本公司已訂有申訴或處理程序之疑義等情形,則不適用本檢舉制度。
檢舉管道
檢舉人可透過檢舉專線電話、電子信箱等便利管道進行檢舉,本公司亦於公司官網公告所有檢舉管道,接受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檢舉方式提出檢舉。
調查程序
所有經檢舉管道所檢舉之事件,本公司均妥善記錄並謹慎追蹤處理,若案件調查屬實,將依「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之下列程序處理。
Step 1: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預為必要之防範或緊急應變措施。
Step 2:由被檢舉人所屬部門主管或被檢舉事項之權責單位提出書面檢討改善措施,交由調查單位追蹤至改善完成為止。
Step 3:涉及重大違規或有致本公司受重大損害之虞者,由相關部門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後續處理及檢討改善措施。
Step 4: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本公司名譽及權益。
2024年受理案件數與處理情況
2024年共受理10件檢舉案件,其中2件為同一檢舉人對同一人之檢舉,另有5件之檢舉事實大致相同,故併案處理,實際調查之檢舉案件數共5件。前揭案件經調查後,未有犯罪或舞弊行為,惟有1件涉及違反金融法令之情事。
檢舉人保護及利益迴避
本公司依據「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處理檢舉案件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案關人員身分之資訊;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案件而予以解僱、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如檢舉人遭受他人威脅、恐嚇或其他不利行為者,本公司將協助其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若處理檢舉案件之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以書面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並自行簽請迴避:
一、與檢舉人或被檢舉人為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與檢舉人或被檢舉人為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有其他利益衝突之虞者。
檢舉制度激勵措施
根據本公司「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若檢舉人為本公司人員,其所提出之檢舉如經查證屬實者,得依其檢舉對公司治理貢獻程度,酌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