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調高全新期貨契約保證金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期交所於115年4月14日調整全新期貨契約(GUF)所有月份保證金
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整係全新(2455)最近30個營業日經證交所於115年4月10日再次公布為
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5年4月13日至4月24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4月14日(證券市
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
15年4月2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
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