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桃園機場科技執法啟用 臨停區開抓 違規罰1200元
【時報-台北電】明天(3日)起就是4天清明連假,不少民眾已安排好出國行程,回國若有親
友接機要特別留意,桃園機場第一、第二航廈的入境接送區,4月1日正式啟用新科技執法,
車輛臨停超過3分鐘,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桃園國際機場的出入境旅運量龐大,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日前表示,為改善桃機接機
道路違規臨停問題,以及提升交通順暢與行車安全,規劃試辦科技執法2年,針對入境接送車
輛臨停超過3分鐘的情形,以科技設備進行取締。今年1至3月的3個月宣導期已過,新制於4月
1日正式啟動。
航警局指出,執行區域包含第一航廈第13至第23號會面點;第二航廈第21至第29號、第31
至第33號會面點。車輛在接送區臨停超過3分鐘,系統會全程自動拍照與錄影,並由員警依規
定製單告發,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罰600元至1200元。
桃園機場建議,接送車輛可以先在航廈的停車場等候,前30分鐘有免費停車的優惠,等待
旅客領好行李、確認抵達會面點後再前往接送區,以免挨罰。
此外,航警局也表示,3分鐘取締原則是針對臨停的靜止車輛,若在正常載乘旅客過程中,
遇到人數較多或有行動不便者,將視現場狀況彈性處理。(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方翊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