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電動車免稅優惠延5年 完整內容一次看
【時報-台北電】電動汽機車自2011年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租稅的優惠,將至今年底到
期,為持續推廣2030年載具電動化目標,行政院18日通過相關修正草案,擬將減免方案延長
至2030年底。並主打相當程度完全免繳貨物稅、牌照稅,鼓勵民眾在都有租稅優惠下選擇電
動車。
以原適用30%稅率的電動車計算,140萬以下所有車型都可享免稅,等於購買電動車的車主
可直接省下42萬元(140萬X30%),購買超過140萬元的部分雖仍需負擔貨物稅,但因電動車
和油電車享減半優惠、稅率僅15%。
行政院18日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延長完
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下稱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
2月31日。財政部表示,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於本年
底屆期前完成修法,無縫接軌。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18日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電動汽機車減免徵貨物稅約89萬輛,
減免徵稅額約258億元,免徵使用牌照稅約11萬輛,免徵稅額約90億元。整體有展現成效,透
過降低購買電動車成本來提升民眾購用意願,增加電動車輛普及率、有助降低碳排。因租稅
優惠措施今年底屆期,為達成行政院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2050淨零排放目標,擬
延長相關方案5年,繼續誘導消費者選擇低污染車輛,以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之必
要。
此前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案三度,同樣延長減徵期至2030年,新購汽機車可減徵
,汽最高可減徵10萬元。宋秀玲分析,以相當馬力數相比,若燃油小客車課稅價格80萬元,
原應納貨物稅20萬元,若新購加上汰舊換新共計可省10萬元、但每年1.1萬使用牌照稅不能減
免。
相比之下,宋秀玲指出,電動小客車若課稅價格120萬元,原應納貨物稅30萬元,可享減半
課徵15萬元,且課稅價格在140萬以下則可享全免、把剩下15萬也省去,等同完全無貨物稅負
擔,同樣也每年可節省1.1萬牌照稅。
對相關目標,宋秀玲指出,希望達成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屆時電動小客車市售
比30%、電動機車市售比35%。且有助實現2050淨零排放政策,平均每年可減少燃油消耗量
約57萬公秉,平均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36萬公噸。(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楊日興,
傅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