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船舶進港保險審查新制10/15上路 未符規定恐無法進港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航港局10月15日起將實施「進港船舶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
」,申請進出我國商港的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
具國際信評機構評等達BBB(含)以上的保險人(目前計47家)投保P&I保險,目前符合新制
保險船舶占比達96.7%。航港局呼籲未符新制條件者,儘速向合規保險人投保,以免屆時無
法進港。
航港局表示,為規劃P&I審查新制,已於今年3月及4月分別召開2場業者座談會,並聽取業
界建議,將原訂實施日期由7月1日延後至10月15日,以利業者重新規劃投保事宜;另已於今
年5月14日修正公告發布「交通部航港局審查責任保險文件注意事項」,針對P&I保險人訂定
條件,船東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我國保險公司或具有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
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之保險人購買保險。
若未能向符合條件的保險人投保,船東得以提供保證金,並檢附P&I保單方式,申請進出
我國商港。
另外,航港局考量業者實務需求,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信評結果
之保險人,於10月15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經該局確認後,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
國商港至2026年4月15日止,惟倘於2026年4月15日未取得國際信評機構BBB(含)以上信用評
等,則取消投保該保險人船舶進入我國商港權利。(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