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賃三法恐釀災 台北租服公會痛批:政府真的管太多
【時報-台北電】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台北租服公會)23日舉辦年終記
者會,感慨近期政府推動租賃三法,卻未聆聽民間建言,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表示,
「此次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
幅等,政府理應再三思,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
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綁3年可1年1續
,未繳租約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部分,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
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
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他舉例,如果房客經常延遲繳租,2~3天、又或者1~2個月,為何還得讓該房客繼續占用租
屋資源,而不是將租屋資源給予更加優質的租客?又或者房客經常擾鄰,如三更半夜唱歌、
敲敲打打等,引發鄰居不滿檢舉,甚至衝突,業者又為何不能主張解約?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此事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
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
理,而不是另設罰則,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林政緯指出,租金調整反應通膨、升息壓力、房屋修繕成本、稅賦變動等,一旦設限,恐
導致房源整體品質下降。他說明,房東在政策下漲幅有限,一旦遇到意料之外的修繕問題,
極有可能不願修繕,又或者延宕修繕,也有部分不缺錢的房東乾脆不租了,導致房源銳減。
至於租服業影響,林政緯說,此事我們自然樂觀其成,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
租金的,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他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還不如加速
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新聞來源:中
時即時 王莫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