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公債交易商制度 /

※ 中央公債交易商資格 ※

[1] 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2] 最近一年決算有稅後純益

[3] 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十億以上且每股淨值高於票面金額

※ 中央公債交易商權利義務 ※

[1] 參與每次中央公債之標售

[2] 依央行通知參與公債之配售

[3] 參與中央公債競標之價格或利率,符合債券市場狀況

[4] 依規定期限編制相關報表送國庫局

[5] 依電子連線投標作業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 公債發行定期適量公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