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公債交易商制度 /
※ 中央公債交易商資格 ※
[1] 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2] 最近一年決算有稅後純益
[3] 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十億以上且每股淨值高於票面金額
※ 中央公債交易商權利義務 ※
[1] 參與每次中央公債之標售
[2] 依央行通知參與公債之配售
[3] 參與中央公債競標之價格或利率,符合債券市場狀況
[4] 依規定期限編制相關報表送國庫局
[5] 依電子連線投標作業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 公債發行定期適量公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