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大投信獨創ETF連結基金 添海外雙強棒


3大優勢
連結基金獨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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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基金績效追求與所投資之主基金報酬連動

主基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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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小檔案
基金警語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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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投信兼營投顧的核准文號:96 年 7 月 30 日金管證四字第 0960039848 號函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投信公司製作之廣告文宣均遵守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若將廣告文宣再編製作者,應以元大投信所公開資料為主,不得為誇大不實之內容且須留意本基金之風險平衡,另避免使用聳動之文字為標題。元大系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機構核准,惟不表示基金絕無風險。元大投信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系列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元大投信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元大系列基金的運用限制、投資風險、配息機制及投資人應直接或間接負擔之相關費用、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等皆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向元大投信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簡式公開說明書與公開說明書或至元大投信網站( www.yuantafunds.com )查詢,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mopsplus.twse.com.tw )下載公開說明書。
【元大海外股票ETF連結傘型基金】各子基金的運用限制、投資風險、收取經理費與反稀釋費用之釋例及投資人應直接或間接負擔之相關費用、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等皆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的是經理公司所募集發行之各子基金(即元大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500 ETF 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而非申購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之元大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0965)或元大標普500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0646)等二檔ETF。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前揭二檔ETF的指數提供者並無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認可、銷售、宣傳或推廣各子基金之募集發行。應留意各子基金之基本投資方針及特性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投資人申購前應依本身投資目標、風險承受度等條件,進行審慎評估,且1. 各子基金投資於單一連結的主基金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90%以上,故投資風險無法透過投資組合進行分散。2. 各子基金雖以連結主基金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惟仍可能因以下因素影響,使各子基金績效與所連結主基金績效略有差異:(1)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各子基金交易成本及應負擔費用例如:經理費、保管費等將自該子基金資產中扣除;(2)投資主基金之比重未達淨資產價值100%:為保留現金流動部位因應申贖,各子基金投資主基金比重未必達淨資產價值100%;(3)期貨交易:各子基金將進行期貨交易使基金整體曝險儘可能貼近基金規模100%。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有價證券標的,故各子基金將同時承受主基金及期貨標的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落差等因素。3. 各子基金投資於主基金受益憑證之部位,經理公司將不收取經理費,惟保管費仍依各子基金規模計收。受益人應負擔之費用包括各子基金及所投資主基金之相關費用。各子基金所投資有價證券價格漲跌及其他因素之波動將影響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增減,且最大可能損失達原始投資金額。各子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後,(1)受益人得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以書面、電子資料或其他約定方式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提出買回之請求;(2)各子基金任一投資人任一營業日之申購、買回或轉申購金額,分別合計達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一定比例時,即收取反稀釋費用,且得自該次申購受益憑證發行價額/該次買回受益權單位價金中扣除,反稀釋費用歸入各子基金資產。(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元大標普500基金】本基金經經理公司於收益評價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當年度收益分配之評價,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所得之現金股利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或決定不予分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將累積併入下次之可分配收益。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指數成分企業而定。主要來自於指數成分企業發放之現金股利累積一段期間後,做成每次收益分配決定並確認配息金額後進行收益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本基金之操作目標以追蹤標普 500 指數(即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本基金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各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各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交易,故本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本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本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所追蹤指數非屬客製化指數,亦非屬Smart Beta指數。指數免責聲明:標普 500指數(S&P 500® Index)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 、S&P® 與標普 500(S&P 500® )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並已再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S&P 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 500 基金(以下統稱「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就一般投資於證券或特定投資於基金是否適合或指數追蹤一般市場表現的能力,對基金的持有人或任何公眾人士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就指數而言,S&P Dow Jones Indices 與元大投信的關係僅為授權其使用 S&P Dow Jones Indices 的特定指數、商標、服務標誌及/或商業名稱。指數由 S&P Dow Jones Indices 確定、組成及計算,無需考慮元大投信或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在確定、組成或計算指數時概無義務考慮元大投信或基金的需求。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基金的發行或銷售時間,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計算基金轉換為現金或贖回的相關公式。S&P Dow Jones Indices 就基金的管理、銷售貨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且概不保證基於指數的投資產品將準確追蹤指數表現或提供正投資回報。S&P Dow Jones Indices LLC 並非投資顧問。將證券納入指數並不代表 S&P Dow Jones Indices 建議購買、出售或持有有關證券,亦不得被視為投資建議。儘管上文已作出規定,CME Group Inc.及其附屬公司仍可獨立發行及/或保薦與元大投信目前正在發行的基金無關,但可能與基金相類似且相競爭的金融產品。此外,CME Group Inc.及其附屬公司還可交易與指數表現掛鉤的金融產品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指數或任何相關數據或通訊(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與書面通訊,亦包含電子通訊)的充分性、準確性、及時性及/或完整性。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當中的任何錯誤、遺漏或遲延作出任何損害賠償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S&P DOW JONES INDICES 對元大投信、基金的持有人或其他人士或主體因使用指數或與指數有關的任何數據造成的後果,或針對任何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或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在不限制上文所述的情況下,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任何間接的、特殊的、附帶的、懲罰性的或相應而生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交易損失、時間或商譽損失)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使其已獲悉可能會發生該等損害(不論屬於合約、侵權、嚴格法律責任或其他方面的損害),亦然。S&P DOW JONES INDICES 與元大投信間的任何協議或安排,除S&P DOW JONES INDICES 的許可人外,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受益人。
【元大航太防衛科技】本基金成立日起滿90日(含)後,經經理公司按年於收益評價日(即每年11月當月底最後一個日曆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或決定不予分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將累積併入下次之可分配收益。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指數成分企業而定。主要來自於指數成分企業發放之現金股利累積一段期間後,做成每次收益分配決定並確認配息金額後進行收益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本基金之操作目標以追蹤NYSE FactSet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指數(即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本基金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各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各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交易,故本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本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本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追蹤之NYSE FactSet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指數,與傳統市值型指數差異在於採用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產業主題相關營收作為選股邏輯,單一成分股權重配置上限為5%,並於投資區域分為「美洲與EMEA區」及「亞太區」各區域權重上限50%,指數選股邏輯與成分股權重配置方式與傳統市值型指數不同,故指數績效走勢也會產生差異,投資策略之風險特性相對傳統市值型指數具有區域風險較為分散,產業風險較為集中於航太與國防產業(相對較高)、資訊技術產業(相對較高)。【免責聲明】本基金所追蹤指數屬客製化指數,非屬Smart Beta指數。指數免責聲明:元大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統稱「本基金」)係以「NYSE FactSet全球航太與防衛科技指數」(NYSE FactSet Global Aerospace and Defense Technology Index)(以下統稱「標的指數」)之全部或部分為基礎。該標的指數係由ICE Data Indices, LLC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ICE Data Indices, LLC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標的指數為ICE Data Indices, LLC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標的指數係由ICE Data Indices, LLC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CE Data Indices, LLC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ICE Data Indices, LLC就使用標的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本基金並非由ICE Data Indices, LLC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ICE Data Indices, LLC對元大投信、本基金或本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CE Data Indices, LLC對標的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保證。ICE Data Indices, LLC在任何情況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ICE Data Indices, LLC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可能性亦同。ICE Data Indices, LLC不負責也不參與金融商品發行時機、價格、數量的決定。ICE Data Indices, LLC不負責金融商品定價、買賣或贖回的公式計算與決策。ICE Data Indices, LLC並非投資顧問。指數中包含的標的並非代表ICE Data Indices, LLC推薦買賣或持有,也不作為投資建議。指數過去表現不代表未來表現。指數由ICE Data Indices, LLC編輯與計算,編輯與計算過程中,ICE Data Indices, LLC沒有義務納入被授權人或持有人的需求。
【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基金、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連結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元大臺灣ESG永續ETF連結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元大臺灣ESG永續ETF連結基金、元大台灣高息低波ETF連結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各ETF連結基金配息主要來自於連結主基金發放之收益分配金額,於各ETF連結基金做成每次收益分配決定並確認配息金額後進行收益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元大臺灣ESG永續ETF連結基金為「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主題基金」,有關本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所載之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定期評估資訊將於元大投信網站( https://www.yuantafunds.com/srz/sustainable-finance )公告,ESG相關主題基金名單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 www.fundclear.com.tw/esg )。投資人申購的是經理公司所募集發行之元大台灣卓越50 ETF連結基金、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基金、元大臺灣ESG永續ETF連結基金,或元大台灣高息低波ETF連結基金,而非申購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元大台灣50(0050))、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元大高股息(0056))、元大臺灣ESG永續ETF基金(元大臺灣ESG永續(00850)),或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基金(元大台灣高息低波(00713))等ETF。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前揭ETF的指數提供者並無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認可、銷售、宣傳或推廣各基金之募集發行。應留意各基金之基本投資方針及特性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投資人申購前應依本身投資目標、風險承受度等條件,進行審慎評估,且1. 各基金投資於單一連結的主基金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90%以上,故投資風險無法透過投資組合進行分散。2. 各基金雖以連結主基金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惟仍可能因以下因素影響,使各基金績效與所連結主基金績效略有差異:(1)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各基金交易成本及應負擔費用例如:經理費、保管費等將自該基金資產中扣除;(2)投資主基金之比重未達淨資產價值100%:為保留現金流動部位因應申贖,各基金投資主基金比重未必達淨資產價值100%;(3)期貨交易:各基金將進行期貨交易使基金整體曝險儘可能貼近基金規模100%。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有價證券標的,故各基金將同時承受主基金及期貨標的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落差等因素。3. 各基金投資於主基金受益憑證之部位,經理公司將不收取經理費,惟保管費仍依各基金規模計收。受益人應負擔之費用包括各基金及所投資主基金之相關費用。各基金所投資有價證券價格漲跌及其他因素之波動將影響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增減,且最大可能損失達原始投資金額。元大台灣卓越50 ETF連結基金、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基金任一投資人任一營業日之申購、買回或轉申購金額,分別合計達各基金淨資產價值一定比例時,即收取反稀釋費用,且得自該次申購受益憑證發行價額/該次買回受益權單位價金中扣除,反稀釋費用歸入各基金資產。(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 洗錢防制宣導警語 ] 一、防杜非法洗錢,保障自身財產安全。二、開戶審查做得好,客戶權益有保障。三、自己權益要顧好,淪為人頭累累累!
元大證券所銷售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並不表示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該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元大證券辦理信託業務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外,不負責該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向元大證券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元大證券相關人員接觸之客戶,於必要時,得向元大證券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登錄情形。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該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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