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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辦理繼承過戶,請先向本公司查詢或申請截至死亡日持有股數之證明,如有參加集中保管,請再另洽證券經紀商查詢集保持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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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需提具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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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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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暨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係公證書或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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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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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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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需檢附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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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人中有過世者,除應附除籍繼承人戶籍謄本外,其於繼承開始前死亡而有代位繼承人,或繼承開始後死亡有再轉繼承,仍請依照繼承過戶辦法辦理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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