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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股票掛失
辦理撤銷股票掛失
申請補發掛失股票
辦理股票掛失
申辦方式說明
1.應備文件
股東或合法持有人印章(股東為原留印鑑)
治安單位出具之報案或報備證明書
股票掛失申請書
印鑑卡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加蓋原留印鑑之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委託他人辦理掛失股票時檢附)
加蓋原留印鑑之申請函(法人股東申請掛失股票時應出具並與委託書同時檢附)
買進報告書或成交單(已過戶股票掛失免)
證券商出具之股票號碼交付清單(已過戶股票掛失免)
股東印鑑卡
股票掛失申請書
股票掛失申請補發處理作業
2.詳細說明
已辦妥過戶之股票掛失,其股票號碼可向本公司查詢
辦理掛失登記且收到公司發給之掛失函後五日內,應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另將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法院收文收據影本一份及登載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之新聞紙一份送交本公司
股票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者,有關其從屬權利(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應俟法院除權判決確定後,再行發給
繼承人辦理股票掛失申請時,請另檢附相關繼承關係之證明文件
辦理撤銷股票掛失
申辦方式說明
1.應備文件
股東或合法持有人印章(股東為原留印鑑)
股票掛失撤銷申請書
撤回股票掛失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或撤回除權判
決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尚未至法院辦理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者免)
印鑑卡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股票掛失申請補發處理作業
股票掛失撤銷申請書
2.詳細說明
若已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應先向法院撤回公示催告,連同撤回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送交本公司
若已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應先向法院聲請撤回除權判決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
收據影本送交本公司
如尚未辦理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者,請於撤銷掛失申請書聲明「未辦理公示催告
或除權判決」並蓋章。
申請補發掛失股票
申辦方式說明
1.應備文件
股東或合法持有人簽章(股東為原留印鑑)
法院之除權判決書暨確定證明書
股票掛失補發申請書
加蓋原留印鑑之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委託他人辦理補發時檢附)
加蓋原留印鑑之申請函(法人股東申請股票掛失補發股票時應出具並與委託書同時檢附)
股票掛失申請補發處理作業
股票掛失補發申請書
2.詳細說明
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申請股票補發同時,於掛失期間產生之(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可一併辦理領取
繼承人申請股票掛失補發時,請備妥繼承過戶所需相關證明文件或提供a~e文件
:a繼承系統表b被繼承人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以及各繼承人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c本國繼承人其國民身分證或戶政機關發給之印鑑證明書;外國繼承人其居留證、護照、或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d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或切結書)e繼承人有數人時,應同時辦理或檢具推定一人行使股東權益之同意書